《2012NCCN美国骨肿瘤指南》内容简介:
    对于低及高分级的软骨肉瘤,若病灶无法切除时,放射治疗被推荐为2B类证据(2011 V2 为2A类证据)。初始治疗后的监测由损害部位X线检查更改为胸部及原发部位的影像学检查。
    《2012NCCN美国骨肿瘤指南》内容预览:
   1. 尤文肉瘤
    EW-1(尤文肉瘤的检查治疗)
    初始治疗后的重新分级由局部影像学检查更改为原发部位影像学检查。
    EW-2(尤文肉瘤辅助治疗、监测及复发)
    辅助治疗后的监测由局部影像学检查更改为胸部及原发部位的影像学检查。
   2. 骨肉瘤
    OSTEO-1(骨肉瘤的检查治疗)
    在骨膜骨肉瘤的分支,去掉注释“化疗可采用静脉内或动脉内途径”.
    低分级骨肉瘤或者病理发现高分级疾病的骨膜骨肉瘤的辅助化疗的证据等级由2A改为2B.
    OSTEO-2(骨肉瘤的检查治疗)
    重新分级:将局部影像学检查更改为原发部位影像学检查。
    去掉注释“化疗可采用静脉内或动脉内途径”.
    OSTEO-3(骨肉瘤的监测及复发)
    监测部分将局部影像学检查更改为原发部位影像学检查。
    BONE-C(骨肿瘤系统治疗方案)
    骨肉瘤一线治疗方案中剔除异环磷酰胺联合依托泊苷方案。
    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的系统治疗参照骨肉瘤方案由2A类证据改为2B类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