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口服不输液 盘点安全用药注意事项
2015-03-16 09:54:21    浏览次数:
你在吃药的时候有没有注意过不良反应?你生病时,是不是更愿意选择所谓来效快的打针,而不愿意选择来效慢的吃药?调查得知,很多患者在用药时难以做到真正对症下药,从而为治疗疾病带来消极影响。日前,河
       你在吃药的时候有没有注意过“不良反应”?你生病时,是不是更愿意选择所谓“来效快”的打针,而不愿意选择“来效慢”的吃药?调查得知,很多患者在用药时难以做到真正“对症下药”,从而为治疗疾病带来消极影响。

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的知名药学专家来为公众解答用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小编在此整理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改变观念,能口服就不要输液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毒副作用,因此,患者在用药前,一定要求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特别是说明书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药物相互作用”等内容,必要时需要咨询药师或相关专业人员。

其次,患者用药的观念一定要改变,能口服就不用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用静脉输液,力求把药品使用的副作用和风险降至最低。在临床治疗中,要谨慎使用抗生素。从安全性看,同种药物不同的给药途径,口服用药安全性大于肌注用药,肌注用药安全性大于静脉用药,虽然静脉用药和肌注用药的疗效发挥比口服用药好,但由于静脉或肌肉组织给药缺少消化道及防御系统的处理,其引起过敏反应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输液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微粒,增加了对机体组织伤害的风险。

老人用药品种宜少不宜多

一般来说,老年人脏器功能退化,新陈代谢减慢,容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老年人往往身患一种以上的疾病,有些老年人还服用一些保健药品、含药保健品,所以老年人用药要特别慎重,适当降低用药剂量,避免长期用药,还要尽量避免不良的药物相互作用。

通常在药物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以保证做到合理的安全用药:

第一,剂量宜小不宜大。老年人吸收功能下降,加上老年人肝酶活性和肾排泄能力下降,药物分解变慢,体内蓄积增加,易产生毒副反应。

第二,品种宜少不宜多。有些药物之间存在协同作用,有些存在拮抗作用。老年人用药品种越多,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机会也越多,老年人用药应突出重点,兼顾其它。

第三,疗程宜短不宜长。老年人肾功能减退,用药越来越容易发生药物蓄积中毒,有时还可能产生耐药性,所以,老年人用药疗程应根据病情以及医嘱合理缩短。

婴儿和儿童禁用、慎用药品“黑名单”

目前,许多基本药物都没有儿童剂型的配方,或者在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没有足够的信息。用于重点疾病的许多药物都不是针对儿童开发的,即使有部分的儿童药物,需求最大的儿童也不能获得。

在不区分成人与儿童用药的同时,滥用药物会产生极大地危害。因此,孩子用药前,父母有必要对药物的性能、适应证、禁忌证及不良反应等做详细了解。此外,父母应当明确:父母在带孩子就诊用药前,需及时向医生说明孩子用药及自身不良反应情况;就诊前是否曾自行用药。如用,须告之药名、剂量、服用次数及服药后的情况等;药物过敏史、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肝肾疾病史、遗传因素等。

许多药物说明书上对儿童剂量只写“儿童酌减”。那么,该酌何情减多少呢?建议父母要咨询医生和专业人员,计算孩子的体重或体表面积来制定用药剂量。父母需要做到:不自作主张地增加用药物次数和剂量,以及频繁更换医院,强迫医生更换药物等。

为了避免药物对孩子的损害,家长应明确哪些药物是禁用或者慎用的。很多药物在孩子是慎用甚至是禁用的,如阿司匹林、安乃近、吲哚美辛、氯霉素、四环素、卡那霉素、新霉素、链霉素、氯丙嗪、奋乃静、苯巴比妥、地西泮、氯氮革(利眠宁)、利血平、二巯基丙醇、维生素K 亚甲蓝、甲基睾丸酮、苯甲酸钠咖啡因、山梗菜碱、毛花苷丙、地高辛、甲磺丁脲、呋噻米等。这些药物对于孩子可能会引起各种长期或者短期的不良反应,除了儿科医生要清楚,家长也要把好关。

过期药品危害大

过期药品给人体带来的危害很多,典型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药品成分改变。药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药品的环境不符合要求,会导致药品的化学成分改变,甚至会使药品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例如,维生素C在空气中放置时间过长,就会被氧化,氧化后的维生素C对人体有害。

二是药效损失。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发挥不出原来的药效。药品长期存放在干燥的地方会脱水,存放在潮湿的地方则会吸潮。而吸潮或脱水后的药品,进入人体后不会分解,使人体难以吸收到有效的药物成分,造成药效降低甚至全无。

三是发生霉变。中成药类尤其是冲剂、蜜丸等剂型,存放时间过长,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霉变,成为细菌滋生的温床。通常,这种霉变是难以用肉眼看出来的。

四是对人体或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磺胺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后,容易引发人体过敏和休克。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写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过期失效的药品被随意丢弃,药品中某些成分在自然环境中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是如果过期药品流入到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手中,他们转卖给农村等偏远地区的病人,将给患者治疗带来难以预计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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