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80%以上都是因为患者不知情
2014-07-23 16:34:11    浏览次数:
老刘是南安人,因为经常都觉得上腹的位置出现胀痛,在2008年的时候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初步诊断的结果是胃癌。他被吓坏了,在8月13日转到了当地的一家大医院做了住院的治疗。这个医院根据之前的检查报告,不再进

    老刘是南安人,因为经常都觉得上腹的位置出现胀痛,在2008年的时候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初步诊断的结果是胃癌。他被吓坏了,在8月13日转到了当地的一家大医院做了住院的治疗。
这个医院根据之前的检查报告,不再进行检查就作出了治疗会诊的方案。在3天后做了切除全胃的手术。老刘是在住院15天后才出院的。
    后来,医院在切除的标本里面没有检查出癌细胞,就把诊断书的胃癌改成了一点癌。后来,老刘得到主管消息后,多次去找主管医院进行理论。
    在2011年年底,通过当地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医院根据患者的情况,一次给予3000元的补助,这个事情就这样了结。双方不得再为此事纠缠。
    2012年7月,当地的司法部门经过鉴定后,认为该医院的诊断结果只是参考了此前医院的诊断书、在治疗的时候没有再做进一步的检查,导致评估结果出现了错误,最后选择的治疗方案导致老刘出现了八级的伤残。因此,老刘要求把之前的上诉书撤掉,重新提出上诉,要求医院方面赔偿10万元。
    法院经过认真分析评估后,最后评定医院应该承担75%的责任,因此,按照15万元的赔偿金来算,最后应该要给老刘11万元的赔偿。而之前赔偿的3000元上诉书因为和现在的金额相差太远,可以给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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